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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奔赴,跨越山海
——民族地区法官培训班侧记
齐鲁大地,泉城济南。2026年5月,国家法官学院山东分院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学员——他们来自雪域高原、天山南北、草原牧区、西南边陲,带着一路风尘,也带着一腔热忱。
5月18日至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举办的民族地区法官培训班在这里举行。来自12个地区、22个民族的100名法官齐聚一堂,在思想的碰撞与智慧的交融中,寻求破解工作难题的“金钥匙”。
这不仅是一次理论的“充电”,更是一场务实的“问诊”。随着“调研”“培训”“答疑”“交流”四条主线分别展开,培训班将问题导向贯穿始终,紧贴实务的课程设计、“三带来”问题的精准答疑、分组讨论的深入交流、援藏援疆的专题调研,学员们在有温度的互动中凝聚共识,在有深度的探讨中明确方向。
培训赋能——紧扣时代脉搏,让课程对准一线所需
随着民族地区各族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越来越高,案件类型日益复杂,新法新规密集出台,技术变革扑面而来,民族地区法院工作提质增效的需求愈发迫切。如何让培训真正对准一线所需?
本次培训班首次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民委联合举办,紧扣司法实践中的痛点难点,设计了一系列“带着问题来、揣着办法走”的课程。
开班第一课,由国家民委理论研究司副司长熊芳亮主讲。他系统梳理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阐释了其时代背景与科学内涵,为学员们上了一堂既有高度又有深度的理论课。
2026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党的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历史上建起新的里程碑。对于民族地区法官而言,这部法律不仅是裁判依据,更是衡量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重要标尺。西南民族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周洪波专题解读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核心要义,为法官们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着力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清晰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许多民族地区生态资源富足、保护需求突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叶阳的授课恰逢其时。整整一个下午,他从编纂背景、体例结构、重点问题到法律责任适用,系统梳理了法典的立法逻辑与实务要点。学员们听得专注,笔记记得认真。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徐清霜,带着多年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的经验站上讲台。她不是讲枯燥的法条,而是讲“怎么办”,将民商事审判中的裁判视野与纠纷解决路径进行一步步拆解,讲得深入浅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二级高级法官陈新军,讲到涉民族因素案件中的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台下学员们纷纷坐直了身子。
智能时代加速到来,许多民族地区法院仍面临“数据孤岛”的困扰。山东省大数据局总工程师、一级调研员杨峰关于智能时代数据创新应用的授课,让学员们眼中的好奇与渴望变成了若有所思。
走出课堂,学员们来到山东科技大市场和济南数字体验馆参观见学。在山东科技大市场,电子显示屏上的科技成果转化数据不断跳动,直观展示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成效。济南数字体验馆里,学员们深入了解AI赋能数字化转型、智能体协同办公等科技应用,也纷纷与具身智能机器人、机器狗等科技设备进行互动。
“智能时代创新应用这堂课让我很受启发,”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审判员刘志涛说,“在日常生活中,各类大语言模型、智能体已经被广泛使用,审判业务中能不能引入相关技术,再由法官把关?这对类案同判、提高工作效率都有意义。”
走出课堂、走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一线,学员们看到的不仅是技术本身,更是司法与科技深度融合的无限可能。这些来自民族地区的法官们,正在把“可能”两个字,装进行囊。
调研问需——俯身倾听,把基层声音带回最高法
“去年一年办了多少件案子?绩效指标怎么样?”“少数民族群众开庭方便不方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镇平出席培训班开班式,并深入学员中间调研。午餐时,还与几名来自新疆、西藏等地区的学员围坐在一起,拉家常、聊工作、听意见。
培训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援藏援疆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两援办)的同志“扎”进班里,拿着笔记本,坐到了学员中间。
开班当晚,一场专题调研座谈会便紧锣密鼓地召开。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两援办以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口援助工作负责同志,与西藏、新疆,以及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涉藏州县学员代表面对面交流。大家围坐成一圈,共话审判难题、共商帮扶措施、共谋发展良策。
“我们青藏高原区域面积大,户外执行、上门调解动辄单日往返几百公里”“近两年出现了包括知识产权案件在内的一些新类型案件,包括跨境涉边、环资纠纷等,需要更多专业支撑与裁判指引”“援助法官帮我们破解了不少办案难题,非常期待有更多的机会能走出去实地交流取经”……
一边听,一边记,问题清单很快变得密密麻麻。两援办提前发放的调研提纲,列出了“当前存在哪些问题”“对援藏援疆工作的总体评价”“对两援办的意见建议”等议题,让学员们有备而来、畅所欲言。即便没在当晚座谈会上的学员,也利用后续分组研讨环节,逐一畅谈所思所想、积极建言献策。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覃孟良讲道,“基层法院体量小,处理新类型复杂案件的能力不足,审判管理的精细化也有待加强”,希望能在这些方面多给予指导支持。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桑杰卓玛提道:“最高人民法院的法答网、案例库和法官培训网,大家每周都登录,受益匪浅。建议组织更多双向交流,提高各方面工作能力。”

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审判员于鸿斌讲道:“牧区群众纠纷多和民族习俗相关,在法律适用与民俗化解的经验等方面还有所欠缺。希望进一步增强帮扶的针对性,推动援受法院、法庭结对,统筹好相关帮扶资源。”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筹部署与悉心指导下,各援助法院长期以来在审判业务、人才智力、教育培训、信息化建设、物资装备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卓格吉深有感触:“这几年上海一直选派法官来果洛指导办案,对我们帮助特别大。法官们带来了很多先进理念,把我们办案思路一下子打开了不少。希望进一步巩固长效帮扶机制,多带我们赴上海实地跟案学习。”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疏勒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尼牙孜艾力·吾布力对法院援疆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与高度认可:“有很多拿不准的案子,经援助法官点拨便能很快厘清思路、补齐办案短板。”他期盼持续搭建跨区域业务交流、资源共享的平台,多出一些类案办案手册。
倾听基层声音,回应一线关切。调研融入培训,带走的是一份写满答案的问题清单,带回的是基层法官对精准帮扶的殷切期盼。那些在雪域高原巡回、在边疆一线办案、在牧区深处普法的民族法官,用日复一日的坚守,守护着民族团结的根基和边疆稳定的底线。回应这些期盼,就是最好的激励。
配资之家门户深入交流——碰撞共鸣,从“三带来”到“有回响”
培训的实效,体现在对学员困惑的精准回应上。开班前,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国家法官学院对65个“三带来”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提炼出民族地区法院在多元解纷、便民诉讼、司法质效、文化赋能方面的宝贵经验,也直面队伍建设、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与共性压力。学员们发现,自己的困惑不是孤例,而是民族地区法官群体的共同课题。
答疑不是单向灌输,而是双向奔赴。培训班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融入分组讨论与学员论坛。在课堂上,授课老师也根据“三带来”问题进行针对性解答,并在课程结束后预留时间互动问答。
学员论坛上,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孔新峰从“民族干部”“民族工作干部”“民族地区干部”三组关键概念的厘清谈起,强调在民族地区法官培养中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教育培训。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山东高院刑二庭庭长刘振会分享了自己的职业感悟:“司法工作是以自己的法律知识、司法良知对社会现象作出价值引领司法判断的崇高事业,具有金钱不能计算的深远价值。”全国模范法官,山东省梁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永杰也和学员们分享了自身在审判执行岗位上的成长路径和工作心得。
针对民族地区多为山区、牧区、林区,交通不便的实际,各民族地区法院深入村寨、牧区、边境一线,就地开庭、调解、普法。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卢新荣回顾了一起挖机坠崖致幼童截肢的案件:“孩子的父亲拿到判决书时,布满老茧的双手紧紧攥着那几张纸,眼神从惶恐变得澄澈。那一刻我明白了——法官办案,除了分清是非对错,更重要是俯下身子,读懂每个人的难处。”一时间,会议室里静得只剩笔尖划过纸面的沙沙声。
在分组讨论中,真知灼见不断涌现。各地法院立足地区实际、聚焦主责主业、积极融入社会治理的经验做法被学员们无私分享:诉讼服务中心配备既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又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导诉员和调解员,家事审判改革中引入彝族“德古”和藏族“路吉达刻”调解员,文旅、农业等特色产业领域审判质量不断提升……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碰撞出思想火花,也激荡起法治信仰的久久回响。
五天的时间里,来自天南海北、不同民族的法律人,从陌生到熟悉,从独白到对话,从困惑到笃定。学员们带着满满的收获,即将返回各自的岗位,回到深深扎根于民族地区的“马背法庭”“背篓法庭”“车载法庭”“驼背法庭”中去。他们将把培训所学转化为实干担当,以法治之力守护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祖国的边疆、高原、牧区、深山——常开长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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